對海鮮文化的崇拜是否已變成台灣的社會現況?


猶記得去年底,台灣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剛通過修正,正式將在華盛頓公約「早在」2004 年列入瀕臨絕種的海洋生物:「曲紋唇魚(Humphead Wrasse)」列入保育類動物名單,總算。不過也在差不多時間,蘭嶼屏東的海產店卻紛紛像是為了挑戰龍王逆鱗般,將他們捕的獲曲紋唇魚的新鮮海產照,刻意上傳到臉書上公開炫耀 ─── 結果被罵翻。

曲紋唇魚,又稱波紋鸚鯛、波紋唇魚,常俗稱為蘇眉,也有拿破崙、龍王鯛、海哥龍王及大片仔等別名,學名為 Cheilinus undulatus。在世界自然保護聯盟(IUCN, International Union for Conservation of Nature)的瀕危物種紅色名錄(IUCN Red List)中,將曲紋唇魚列為保護狀態為 IUCN 3.1 的瀕危(Endangered, EN)等級,代表該物種的野生種群在不久的將來面臨絕滅的機率很高。與牠被列在同一級的生物,還有藍鯨與熊貓等。

這些海產店在事後發現矛頭不對,口徑一致的開始卸責,一下說這是「不認識」的潛水客自己在海裡捕獲來賣,他們只是拍照上傳(謎之聲:潛水客知道要賣給你,還給你們玩一玩,真是佛心來著),最後更義正嚴詞的拒收,一下又說他們不知道是保育類動物,只是誤會一場。

到底是誰把我們當三歲小孩在騙?(╯°□°)╯︵ ┻━┻

Napoleon - Cheilinus Undulatus - and Peter
Napoleon – Cheilinus Undulatus (Photo by Silke Baron)

誠如大家所知,海豚、鯨魚很早以前就已經是世界級的國際保育類生物,牠們同時也是國內觀光漁業的超級明星。然而就我在參與鯨魚志工期間所知,宜蘭烏石港、大溪附近的漁船偶爾還是會「不小心」抓到貪吃的海豚(這是漁民討厭牠們的理由),但是當地有些漁民的做法不是丟回海裡,而是讓其他船一起將「殘骸遺肉」給瓜分掉(我不清楚他們是否敢明目張膽的賣給海鮮餐廳)。

甚至在彰化、雲林這些地區,海豬肉更是公開的秘密。海豚、鯨魚尚且如此,更何況只是「區區」蘇眉。

Seafood Extravaganza
Seafood Extravaganza (Photo by InterContinental Hong Kong)

人類這種生物說來也有趣,只要批評聲浪一跟自己有關係,便會無論對錯,都得立刻豎起毛髮,開始張牙舞爪起來。其實很多事情都可以從簡單的論述來辯證,根本沒必要將問題複雜化。

關於這類在地人的生活與生態環境間的衝突,我最常聽到的一句話就是:「這是我們的古老文化,外人沒資格破壞我們祖先流傳下來的傳統。」

要不然還有另一種說法:「這是我的生活方式,你禁止了要我們怎麼活?」

這兩種反駁論點都是基於:「你是外人,少來干涉我」的否定性排斥觀點。

問題是,如果這種幼稚的說話方式行得通,我們也就不需要警察伯伯了(或是暴力派的綠色和平組織)。

依現今的捕魚知識、技術與器材,這種「古人靠捕捉蘇眉才能增加存活率所流傳下來的文化」的陳舊觀點,老早已經不合時宜到南極大陸之遙。同樣的,無論是日本人的血色海灣,或是南韓人正打算申請南半球捕鯨的動作,也都只是少數人為了謀求自己的利益(維持迂腐思想或是獲取實質的鈔票)而與世界趨勢倒行逆施 ─── 這世界最不缺的大概就是藉口。

過去有部漫畫,陽泉酒家的小當家曾說過:「所謂的傳統,就是顛覆所有的傳統」,相信這應該可以給這些人一個解答。

一個時代有屬於一個時代的生存方式,你的先人們留下來的,難道就只有「該吃什麼」這種顯得可笑的「文化」遺產嗎?

你是在侮辱自己的祖先。

說到底,台灣明明是一個四面環海的土地,但我們的海洋文化卻乏味可陳,卻對海鮮文化推崇到一個舉世聞名的地步。連歪國人都知道去到蘭嶼、墾丁一定要「大啖」海鮮(加上大杯啤酒),於是海產店想盡辦法搞來各種海洋中的奇珍美味。

就像早期的台灣山區,總能見到一家又一家的特殊「山產店」一般。不僅是地區性的餐廳想盡辦法推銷「好貨」,近幾年來就連部落客們也以吃美食為賣點,而且還得到處吃,越特殊越要吃,更以自身觀點來「教育」群眾:「必吃美食」。於是社會新聞上經常可以見到為了吃上幾個甜甜圈或是麻糬而排上「以小時計」的隊伍。

珍.古德女爵士(Dame Jane Goodall)曾說過的一句話讓我印象深刻:「當一個人沒有生活目標時,便會將時間花在追求美食上頭。」因為這是最簡單,最能獲得即時性的滿足,而且只要你的荷包中有足夠的錢就能輕易辦到。

但美食就像關門後的夜店般,華麗之後充滿的是空虛。請你試著回想一下最近吃過最好吃的那頓飯,再回想當中所吃到的「美好滋味」是否還有印象?

我可以肯定的告訴你 ─── 沒有。

你用來盡訴美味之情的是「黑鮪魚的三角仔一小片要500元」、「我為這碗牛肉湯排了 3 小時的隊」等等 ─── 請問數字很好吃嗎?

我並非在否定「美味」的必要性,我自己也愛喝好的咖啡與美酒,我一向認為只要有咖啡、酒、雞蛋跟麵粉,就能隱居到南法的深山中。

但是那種為了追求美味而無所度的態度才是現在社會上許多人的最大問題。我愛好咖啡,但我拒喝麝香貓咖啡。我愛吃生魚片,但我只吃合季節,不需要跟人搶破頭,對生態傷害較小的魚種。

在追求美食的過程中,其實只要多加思考一下,自己正在追求的事物,是否是基於「非必要」以及「無法恢復」的傷害而產生的 ─── 例如個體數量越來越少的蘇眉。而且這不該是從法律限制面來思考,既然我們都是身為海洋文化中的一份子,對於與自己最親近的海洋生物,你又豈能不知道對自然環境所造成影響的道理,你說對吧?

最後附上中央研究院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執行長 邵廣昭 教授所出版《海鮮指南》一書中,關於購買海鮮時的 11 點建議,希望大家往後在選購生猛海鮮時,能多以這些基本建議的角度來看待你正準備吃的美食會對環境有何影響:

  1. 常見種(量多) > 稀有種。
  2. 銀白色魚種 > 有色彩的魚種。
  3. 迴游種 > 定棲種(前者種類少數量多)。
  4. 泥沙棲性物種 > 岩棲性物種(後者種類多數量少)。
  5. 不買遠道而來的海鮮(耗能)。
  6. 不買長壽的大型掠食魚(汞等重金屬量高)。
  7. 養殖魚 > 海洋捕撈魚(野生魚類已經越來越少)。
  8. 不買養殖的蝦、鮭、鮪(其餌料為魚粉或下雜魚)。
  9. 購買養殖的吳郭魚、虱目魚等(其餌料為植物性餌料)。
  10. 購買食物鏈底層的海鮮:底食原則。
  11. 不買非使用永續漁法撈捕的漁獲。(例如本文章主角:蘇眉。)
參考文獻
  1. 走私鳥、虐貓、狗肉到人類與自然共生的合理性
  2. 豬肉是肉,為何狗肉不能是肉?從有意義的換肉率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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