豬肉是肉,為何狗肉不能是肉?從有意義的換肉率講起。


臉書上最近出現一篇網友撰寫的附圖文章,圖片是一隻狗與豬,標題寫上「I Love Animals」,該文章的內容更引起不少正義人士與動保人士之間的相互筆戰(大家都愛貼標籤,我也跟著貼了)。這邊特別把文章部分內容擷取如下,提供大家做一個參考:

「…在網路上看到這張圖片,覺得很有意思;…有一堆網友開始失去理智,更覺得好玩。…吃飯時都是以素食餐廳為優先,算是站在愛護生命的立場吧。…減少死亡亦能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這張圖…是對動物的雙重標準,還有對不同文化的包容度吧!我自己有養貓,…不會想去吃牠;但如果真的有人吃貓…,我絕對會百分之百尊重…。重點是,牠們同樣都是動物,你憑什麼吃了一堆豬肉…,卻自以為很道德的罵那些吃狗肉的人呢?…PTT也曾經有兔肉相關的文章,說到牠的營養價值很高,產生的環境成本又低,但當時底下一堆噓,只因為兔子很可愛。嘎?我也覺得豬、牛、羊很可愛啊!那我是不是也要尖叫說…好噁心!如果一個人真心愛動物,那他應該是要愛所有的動物,如果沒辦法辦到,就請尊重別人。互相包容嘛。…不能用雙重標準去看待,還大罵跟我們喜好不同的人。」(文章來源

現在請大家將上面黃色螢光筆的兩段合起來一起看,至於如何解讀,就看個人囉。反正我是覺得一篇文章的引言刻意這樣寫,套作者他自己的說法,應該就只是為了「好玩」罷了。

淺綠色螢光筆則是我覺得比較奇怪的論述,因為死亡其實能減少二氧化碳,而吃素會增加二氧化碳與甲烷(好啦,這是狡辯 :P)。

I love animals
I love animals

在臉書文章下方有一位網友告訴作者:「我也對這件事感到疑惑」,似乎頗有認同作者言論的感覺。因此,為了達到先賢聖人所說的傳業授道解惑,我特別書寫了一篇文章給該位感到疑惑的網友,文章內容稍微修改後紀錄於下。亮亮希望讓同樣對照片內容感到疑惑的朋友能夠有一些不同的想法。

— 回文開始分隔線 —

朋友,你無需疑惑,世界上也有人會將豬當寵物養,他們就不會去吃以「寵物」思維飼養的生命。

多數養豬戶都是基於產肉的目的而飼養豬隻。繁衍快、雜食性動物、經濟價值高,肉量多。他們也刻意不替豬取名字。

自古以來,狗的價值在多數時間下就不在於牠的肉,而是牠能協助人類取得較高品質的工作(獵捕)效率。如果以狗跟豬同樣能勝任的工作:「採松露」來說,現在也多愛用狗大於豬,因為豬容易吃掉松露,狗容易教化。

大家都知道在部分地區有吃狗肉的古老習慣,但那是因為早期時代比較貧窮,有肉能吃已經是一種幸福,有些地方甚至窮到連人肉都吃,但是你會認同這些地區的人繼續吃人肉嗎?如果他們用「老祖先傳承」來回應你,你能接受?

現代人不能接受人吃人的原因,是因為人民的知識水準提高,他們能分辨該做與不該做的事情,那為何你要放棄自己學到的邏輯與思維判斷能力?還是你比較喜歡過去人吃人的那個時代?那我可以介紹你去亞馬遜河流域任何一個尚未開化的部落。

為何吃狗肉或貓肉必須受到批評?因為那是「無意義」的飲食行為。

我知道狗豬貓兔都是生命,不該有差別待遇。但是一條豬的肉量,比起其他動物顯然要來得多,而且貓跟狗基本上是肉食動物,你用肉養了狗所能生出來的肉,換肉率明顯不如牛羊豬這些草食性動物。所以我們吃豬肉、牛肉與羊肉,而且必須感謝一條生命的付出。

日本或丹麥的吃海豚跟鯨魚習慣也是一樣,在這些海洋生物明顯數量變少的現代,如果打算遵從祖先文化繼續殺害這些動物,就是無意義的行為,所以我反對捕鯨行為。

接著來談作者另外提到的兔肉,由於兔子在台灣主要被當成寵物飼養,所以多數人肯定不會吃兔肉,我也不認同在台灣為了想吃而去吃兔肉,因為那是「無意義」的行為。但當場景切換到澳洲(Australia),南半球的最大島嶼,當地荒野與田地有大量野兔肆虐的困擾,這時候我會很樂於獵捕野兔,並且享用牠們,因為那是有意義的行為。

從飲食的意義出發,我相信許多人更能分辨生命與食物之間的差異(謎之音:意義是三小?我只聽過義氣,沒聽過意義啦!)。

有些人忘記自己身為食物鏈中的一份子,用更高的道德觀去看待整個地球環境 —— 不是不行,但容易失控。

所謂文明正是不斷進化的一個生命體,即使有部分人不認同每一個觀點都是正確或錯誤,但肯定存在一個基準,即使那只是多數人的決定。我相信在不久的未來世界,當培養肉問世後,人類的飲食習慣又會再大幅度改變。屆時養豬的人少了,自然也會減少對豬肉的飲食依賴。

反過來說,如果聽到我上面的論述,想用基於產肉目的而飼養狗肉的思維來反駁我,就同樣是忽略哪種肉的價值比較大的基本因素(當然,物以稀為貴,狗肉的經濟效益在普遍被打壓的情況下會比豬肉來得高價,但是那不在考量範圍內,因為當狗肉多時價格同樣會下跌)。同理,貓咪這種生物的肉量小,與其拿來吃不如作為撫慰人心的道具。

可愛作為出發點來思考寵物與肉類的分別,已經是命題者給的錯誤邏輯陷阱。人類為什麼要養寵物,人類為什麼要吃肉,這些都有其生理以及歷史因素。

我認為那些刻意去分辨狗是寵物,豬為何不能是寵物的傢伙,才是沒事找事做,刻意忽略背後意義的自找麻煩。前不久有部戲劇說得很好,矯情

所謂包容,當然是連不同的聲音都包容進去,而不是一邊自認為包容的同時,批判其他人有不同的聲音。

你能吃狗肉,我為何不能批判?你要批判我批判吃狗肉是雙重標準,當然也是你的自由。但是你別忘記,你並不是站在絕對的道德高地上,你同樣是被批判的那一方,就像我現在正在做的事情一樣。

尊重他人與虛心為懷正是用在這種時候。

人類是富有同情心的生物,對於心中認同的角色會給予支持,狗在多數人的心中就是這樣一個角色。同理,台灣有許多農家子弟不吃牛肉也有部分原因於此。但是你如果非要挑戰為何豬不能是這種角色時,無異是用自己的立場來控制其他人必須與你有相同的看法與見解

因為你認為世界該如何運轉,所以認為別人應該要跟著你一起轉。或許每個人多少都是這樣,不過,至少我不會說「不能用雙重標準去看待,還大罵跟我們喜好不同的人」這種話出來。

回到文章最前面,那位作者曾說過這樣的話:「我自己有養貓,…不會想去吃牠;但如果真的有人吃貓…,我絕對會百分之百尊重」,我其實很想請問該作者(因為不是他朋友,不能留言),如果真有人吃貓,而且是在你面前從放血、燙毛、剝皮、肢解、烹調以至於吃進肚子裡表演整套過程,那你還會這樣尊重那個人嗎?其實無論你說尊重,或是抗拒,你的答案已經對我一點都不重要,因為無論哪種回答都只是自打嘴巴,這是論述基礎一開始就異常偏頗的必然結果。

不管任何事情都只用自己的認知來做思考,很容易陷入狹隘的井底(當然我自己也經常犯下這種錯誤)。如果「思考」這件事對該作者而言是如此重要,我相信那篇臉書文章也不可能橫出於世,其實該作者最終只有一個目的,需要別人接受他自己的觀點 — 我認為這並不能稱作包容。

如果各位對這類議題有興趣,我之前還寫過二篇相關文章《走私鳥、虐貓、狗肉到人類與自然共生的合理性》與《對海鮮文化的崇拜是否已變成台灣的社會現況?》,歡迎當作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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