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旅行需要帶足夠現金,否則會被海關拒絕入境?


小貝在下午時丟了一篇中時新聞的報導《赴泰國旅遊現金帶不夠 全團遭拒入境》來問迷走客。小貝驚訝說現在去泰國旅遊竟然得先帶足外幣,而且還要兩萬泰銖!

我這位下星期正準備去泰國自助旅行的朋友,已經被這消息給嚇壞了。因為她平常工作太忙,本想到泰國再邊玩邊換就好。

雖然臺灣銀行在桃園機場一、二航廈非常貼心地各裝一台外幣提款機,也是換匯匯率很划算的外幣兌換方式(迷走客推薦),唯一可惜的是外幣提款機目前只提供美金、港幣、日圓跟人民幣等四大外幣;再加上小貝的紅眼班機起飛時間,桃園國際機場的換匯櫃台根本還沒開張(正常營業時間:早上 5 點到晚上 11 點),她這下子非得到泰國才能換到錢了(我不清楚泰國機場管制區是否有地方換錢)。

先不論該篇新聞的真實性(這一定要先提醒各位迷友),我們直接節錄事件重點:

「大陸一個30人旅遊團赴泰國旅遊,因其中一人沒帶足2萬泰銖,連累全團被泰國海關拒絕入境,導遊在機場等了3個多小時只等到領隊一個人。不少旅客表示,根本不知道去泰國旅遊還要帶足現金。旅行社一般都會提醒遊客攜帶超過2 萬泰銖現金或外幣,民眾質疑旅行社是怎樣提醒遊客。因為多數國家都是對入境攜帶的現金設上限,超過部分必須向海關申報。根據泰國觀光局網站資料顯示,入境泰國的外籍人士需隨身攜帶相當數量的現金或等值外幣。民眾持觀光簽證,一個人需攜帶2萬泰銖、家庭需達4萬泰銖;若持落地或過境簽證,個人需準備1萬泰銖、家庭為2萬泰銖。雖然不會對每個遊客進行抽驗,但若遭查未達標準,移民官有權利依據入境之相關法規拒絕旅客入境泰國。」

疑點一,泰國簽證只分觀光遊簽證和商務簽證,沒在分團體或個人。

為了一組客人沒帶足 2 萬泰銖,連累整團被原機遣返這種事,迷走客還真的很少聽到。如果我是該團旅客,立馬擠也要擠出錢來借。

這則新聞更荒誕的地方是除非導遊完全惹火海關,或是整團多數人都有問題,否則一個人被檢查沒帶足夠生活費,為何得連累整團 30 人的簽證通通被拒絕入境?

疑點二,泰國簽證規定,僅有落地簽(VOA)需提交生活費證明。

該新聞提到家庭旅費需要攜帶泰幣 4 萬銖才能入境這點,是讓我想寫這篇文章的主因。即使記者寫得好像是官方規定,但實際上在泰國觀光旅遊官方網站[2]中,明文寫道僅針對申請落地簽(Visa on arrival, VOA)的旅客有檢查生活費(旅費)之必要。

泰國政府不告訴你的背後原因其實很簡單,因為泰國是個臨海國(The Coastal Countries),除了同時鄰接太平洋(泰國灣)與印度洋(西南瀕安達曼海)外,東邊有老撾(寮國,Laos)和柬埔寨(Cambodia),南邊有馬來西亞(Malaysia),西邊則有緬甸(Myanmar),算起泰國總共與四國二洋相連,再加上身兼東南亞航運中心,以及可直通新加坡與中國大陸的內陸鐵路,放眼全世界都稱得上是極端複雜的領土環境。

重點是泰國的表面雖然是觀光大國,私下卻也是毒品與情色產業相當蓬勃的國家。因此在外駐領事館或辦事處可申請與查核的觀光簽證,以及可在泰國當地申請的落地簽證,泰國官方有兩套差異極大的申請規定,這也是為避免其他國家民眾假借觀光名義卻行打工之實。

在申請觀光簽證方面,民眾只需要攜帶有效護照、大頭照與申請費用,逕自泰國駐當地領事館或辦事處辦理申請作業即可。屆時抵達泰國機場後,只要攜帶超過等值 2 萬美元的外幣,都無須向泰國政府申報。這也是除了特殊簽證(例如:打工度假簽證(Working Holiday Visa, WHV))外,世界多數國家的共同規範,頂多差在這個金額的上限是多少(例如我國規定是新台幣10萬元、美金1萬元以及人民幣2萬元)。

另外讓我們再看一下關於落地簽方面有哪些重要規定,包括:

  • 護照正本,有效期間需超過 6 個月。
  • 停留期限不得超過 15 天。
  • 15 天內已確認機位的回程機票。
  • 明確的住宿地點,飯店須有訂房資料,或在泰期間地址。
  • 最近 6 個月內拍攝之照片 4 X 6 公分乙張。
  • 落地簽證費為每人泰幣 1 千銖整(只接受泰幣、可在櫃台附近外匯兌換處兌換泰銖)。
  • 出示在泰期間足夠之生活費,個人需攜帶至少泰幣 1 萬銖,一個家庭則需要攜帶至少泰幣 2 萬銖。
  • 曼谷國際機場包括蘇汪納蓬(Suvarnabhumi)與廊曼(又稱東門;Don Mueang)皆可辦理落地簽證。

只要民眾有任何一項不符規定,當地簽證官都有權利不發給簽證,並馬上將旅行者遣返回國。由上面可知道除了申請一般觀光簽證所需的資料外,在申請資料上也需要準備比較複雜,就像前面說的,這只是為了積極管控為了各種目的而入境的外國人[3]。

反過來說,泰國官方對於攜帶貨幣有明文規定的其實是如下幾項所示:

  • 攜帶泰銖入境泰國,沒有金額限制,出境則不能超過5萬泰銖。
  • 攜往緬甸、寮國、柬埔寨、馬來西亞、越南,不能超過50萬泰銖。
  • 攜帶任何外幣入出境泰國,加總超過 2 萬美元,必需申報。

只要不是故意違反這些金額上限,通常都不會有太大的事情,畢竟身為觀光大國的泰國,當然希望盡可能把你的旅費給吸得精光。

文末補充

剛剛在查泰國駐中國大陸領事館的資料做交叉驗證時(鷹眼觀察網就是如此嚴謹,盡可能杜絕謠言),發現有大陸網友在自己的文章中寫到跟上面新聞內容一模一樣的文字:「一個人需攜帶2萬泰銖、家庭需達4萬泰銖;若持落地或過境簽證,個人需準備1萬泰銖、家庭為2萬泰銖」。

看來答案很明顯了,問題出在該則新聞的撰稿記者用了相當糟糕的取材來源。

延伸閱讀

  1. 外幣換匯:匯率最划算、方便的外幣提款機(桃園機場一、二航廈)。
  2. 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官方網站。
  3. 目前中華民國國民可申請泰國落地簽的國家,包括 Andorra、Bhutan、Bulgaria、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PRC)、Cyprus、Ethiopia、India、Kazakhstan、Latvia、Lithuania、Maldives、Malta、Mauritius、Romania、San Marino、Saudi Arabia、Republic of China (Taiwan)、Ukraine、Uzbekistan 等共 19 個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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