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選人是否簽署「不投降承諾書 」選舉做秀之我見


國內九合一選舉在即,台灣島上有政治社團在本月5日發起「候選人應簽署不投降承諾書」運動,表示將要求所有選舉候選人響應簽署,一起保證捍衛國家主權的堅定意向,絕不以言論、行動等方式,鼓吹或支持投降、不抵抗或與敵人和談的論調。

昨日(9月7日)的臺北市議會總質詢,無黨籍議員林穎孟隨即拿出台灣獨立建國聯盟的絕對不投降承諾書,希望市長柯文哲簽署。讓柯市長在臺上當場反嗆「我管你去死」。

對此,林穎孟批評不願捍衛國家主權的人憑甚麼當中華民國總統?柯文哲今天繼續批評,對於混水摸魚的議員一定會釘回去,還酸林穎孟敢簽絕對不詐領助理費承諾書嗎?

嘛,每一次到了重要選舉,總會有些奇人異事冒出來替自己爭取曝光,盡搞一些低劣的情緒勒索破事。

怎麼不見你們去要求公務人員,尤其是總統府、行政院和立法院那些大官,簽署「臨戰時絕對不攜家帶眷逃亡國外,並讓年輕直系血親加入部隊交戰宣誓書」?

什麼是「絕對不投降」?

試問所謂「絕對不投降」的絕對到底是哪種程度的絕對?是選舉時嘴巴喊喊的絕對,還是中共軍隊殺到身邊,拿著刀抵著脖子的絕對?

那些想強迫候選人簽署連署書的人肯定要先對此定義做出公開澄清,否則容易淪為選舉做秀用的小花招罷了。

其實這類強迫連署的要求,我覺得都很簡單處理,犯不著為了他們而生氣。

被強迫簽署的一方候選人,只要當場回敬一份「無條件捐款書」就好了。

最後喊一句「You sign, I sign.」,雙方各自簽署後互相擁抱,這樣的社會不是很美好嗎?

至於捐款金額就根據對方連署主旨有多無理來設定。例如要是以生命當作代價的絕對不投降,筆者認為捐款一億算是挺適合。

筆者就先替廣大弱勢族群感謝林穎孟議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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