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海關禁止民眾攜帶違禁物品與超量藥物清單


中華民國105年(公元2016年)起新規定,民眾如攜帶超量非處方藥物,將被海關人員依偽禁藥送辦。往後出國購買成藥、維他命,或是託人從國外寄藥物都要注意,限量而且限次!維他命超過1200顆就過量,郵寄1年限2次,違者要罰。

我國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藥品組副組長戴雪詠指出,藥品不是土產,不會愈吃愈補。何況不管是國際郵包、快遞,分批挾帶寄送,從國外攜帶大量未核准藥品入境,已成為走私藥物的漏洞。

食藥署依「藥物樣品贈品管理辦法」規定,民國104年7月1日起,藥品郵寄回台灣、澎湖、金門與馬祖等地區前,必須事先向食藥署申請進口同意!

「非處方藥」每次寄送回國數量不得超過12瓶或軟管類12支或總量1200顆,6個月內不得重複申請;寄送「處方藥」應憑處方箋且不得超過處方箋合理用量,近視隱形眼鏡也要附處方箋。

此外,民眾出國逛街愛買藥物,偏好日本的胃藥成藥、東南亞的萬金油或驅風油、中國大陸的中藥及其製品,購買自用送禮兩相宜,7月1日起,攜帶藥品入境超出限量,必須事先申請,而且不同的種類的成藥合計不可超過6種。

攜帶藥物「超量」的定義

在「入境旅客攜帶自用藥物限量表」表上的成藥和維他命,萬金油3大瓶或12小瓶、八卦丹12小盒、龍角散6小盒、驅風油2瓶、中將湯丸2瓶、撒隆巴斯50片盒裝2盒、硫克肝2瓶、正露丸400粒瓶裝2瓶、胃藥1000粒瓶裝1瓶、曼秀雷敦藥膏6瓶、辣椒膏24片盒裝2盒、朝日萬金膏5片盒裝6盒,超出這些限量者,即為超量。

此外,合利他命290粒瓶裝限2瓶、維他命12罐或總量1200粒、各種口服錠裝膠囊食品每種12瓶但總量不超過2400粒、中藥材每種0.6公斤合計12種、中藥成藥不超過12瓶(盒)但總數限36瓶(盒)以內。

民眾攜帶超量藥品入境,或是海外寄送藥物回國,被海關攔下時,目前可以自行放棄,或事後補申請了事;可是2015年7月起,沒收銷毀事小,觸犯藥事法有關偽禁藥的罰則事大,最重被處10年以下刑期。

中華民國海關禁止肉類食品進關

舉凡如牛肉乾、豬肉乾、肉鬆蛋卷(澳門名產)、真空包肉品,這些海外珍饈通通不能闖關。

如果是做成罐頭的食品如法國的兔肉罐頭、鴕鳥肉罐頭、牛肉罐頭等,這些產品由於經過高溫殺菌,可以攜帶入境不會被丟掉。

真空袋包裝的肉類都一律禁止,真空包裝的大閘蟹、帝王蟹等,都禁止攜帶。

如果是醃漬過的肉類或者魚介類,如明太子(博多名產)、醃漬過的鮭魚卵,這是可以帶入中華民國國土沒問題。

民眾攜帶動植物或其產品入境,必須事先詢問相關檢疫規定,入境時也得先填寫海關申報單,入關時要走紅線檢查台檢驗,檢驗合格才能入關;此外,民眾也可在通關前,把帶回國的動植物或其產品丟進農產品棄置箱中,就不用挨罰。

防檢局官員指出,只要是動物產品,不論是加工前後或生、熟,即使經過真空包裝,統統不準攜帶入境,尤其是來自東南亞、香港、澳門、新加坡等疫區,肉鬆、肉乾或火腿等物品都不得帶進國內。

但即使從非疫區帶回肉乾等肉製品,像澳洲袋鼠肉乾,官員還是會請民眾不要帶進國內。

可以帶起司入境,但如果內含火腿、培根就不行。保久乳和調味乳也可攜入;生乳因未經高溫高壓處理,所以不能帶;鮮奶也必須符合檢疫條件才能帶進來。

有人要問:泡麵呢?

2014年起放寬泡麵入關,反過來日本海關也一樣,肉乾肉鬆肉條一律不能進日本海關,被查到會被處分掉(呃,我指肉乾)。

曾經買迪化街最受歡迎的肉乾想帶去日本送禮,眼尖的網友立刻提醒我不能帶去日本,以免被日本海關查到會留下紀錄,往後進出日本會被刁難。帶到小房間請你打開行李檢查仔細。

中華民國海關也會在你的資料上註記:攜帶違禁品入關,往後你進出台灣、金門和馬祖海關都會被盤查,非常浪費時間。

帶錢入關行不行?

外幣入關可以,但是超過一定數字請你要填單申報,沒有申報強行入關的結果,被沒收也無法申訴索回。只要通過X光掃描,你的錢包厚度很快就露餡。

入境旅客攜帶管制或限制輸入之行李物品,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填報中華民國海關申報單向海關申報,並經紅線台查驗通關:

  1. 攜帶菸、酒或其他行李物品逾第十一條免稅規定者。
  2. 攜帶外幣現鈔總值逾等值美幣一萬元者。
  3. 攜帶無記名之旅行支票、其他支票、本票、匯票或得由持有人在本國或外國行使權利之其他有價證券總面額逾等值美幣一萬元者。
  4. 攜帶新台幣逾六萬元者。
  5. 攜帶黃金價值逾美幣二萬元者。
  6. 攜帶人民幣逾二萬元者,超過部分,入境旅客應自行封存於海關,出境時准予攜出。
  7. 攜帶水產品及動植物類產品者。
  8. 有不隨身行李者。
  9. 有其他不符合免稅規定或須申報事項或依規定不得免驗通關者。

新鮮水果絕對不要帶進中華民國境內

機場的米格魯是受過專業訓練的,請大家不要跟米格魯的鼻子賭上一把。

只要是新鮮水果都不能帶,東南亞芭樂、柑橘、榴槤和蛇皮果等,都是禁止類水果,為了台澎金馬的植物生態,請大家不要僥倖闖關。

中草藥,只要是符合「乾燥」、「經加工」等條件,都可以攜帶,但還是要先申報檢驗。

水果乾已經加工處理過的就可以帶回來。

免稅物品的範圍及數量

酒 1公升,捲菸200支或雪茄25支或菸絲 1磅,但限滿20歲之成年旅客始得適用,20歲以下的孩子不能算人頭帶菸酒進關喔!

非屬管制進口,並已使用過之行李物品,其單件或一組之完稅價格在新台幣1萬元以下者。

上列以外之行李物品(管製品及菸酒除外),其完稅價格總值在新台幣2萬元以下者。

武器毒品、盜版光碟等違禁品

毒品,不需要我多說,碰都別碰,你在其他國家攜帶毒品入關甚至最高會被判死刑,中華民國政府想救你都沒辦法。

盜版光碟、仿冒名牌包包、衣服也會被抓喔,海關人員會要你當場打開行李箱受檢,就別拿自己的錢去考驗海關人員的辨識能力。

寵物出入境要注意

攜寵物入境,活動物禁止攜帶,但符合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之犬、貓、兔除外。入境前應由畜主或其代理人先向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申請核可,並於起運前兩星期向下列機關申請檢疫,取得進口同意書後始得入境。

攜寵物出境到他國後,再攜帶回國,亦比照攜寵物入境之有關規定辦理。

  • 自中正機場入境:向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新竹分局辦理(電話:03-3982431或03-3982663轉201、202)。
  • 自高雄機場入境:向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高雄分局辦理(電話:(07)8059590或(07)5360070轉518)。

維他命也限制數量

以維骨力為例,中華民國規定每個人每次只能帶1200粒,以一瓶200顆裝或300顆裝來計算,每人每次頂多只能帶五至六瓶。

而善存依劑量不同可歸類為維生素藥物或膠囊狀食品;維生素藥物一次不能攜帶超過1200顆,膠囊狀食品則不能帶超過2400顆。

其他藥品自用攜帶限額,請自行詳閱《入境旅客攜帶自用藥物限量表》。

如果超量攜帶藥物進入中華民國海關,必須經由紅線櫃檯辦理申報,取得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許可,才能放行。如果沒有申報而遭中華民國海關查獲,藥品會被沒收,攜帶者會被移送法辦。

移送法辦後果可能判決有罪、可能緩起訴、可能不起訴,如果是持有綠卡的美國永久居民,有判決或緩起訴紀錄將被視為「非良民」,影響日後入籍申請。

自97年10月1日起,入境旅客攜帶動植物或其產品,如未主動向關稅局申報或未向本局申請檢疫而被查獲者,除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罰鍰外,如有違規情節重大者並將移送法辦。

海關常見違禁物品列表

  1. 活動物。
  2. 一般肉類:新鮮、冷藏、冷凍及經煮熟之牛、羊、鹿、豬、馬、雞、鴨、鵝…等禽畜肉類。
  3. 加工肉類:
    1. 乾燥或醃制肉類,如肉乾、肉鬆、香腸、臘肉、熱狗、火腿、鴨賞…等。
    2. 內餡含肉產品,如肉粽、肉包、牛肉丸、貢丸、水餃、披薩、月餅、三明治、漢堡、肉鬆蛋卷、肉鬆蝦餅…等。
    3. 含肉速食麵(粥)、含肉之固態或液態湯類、含肉夾餡粉條、肉骨粉、雞肉粉…等。
  4. 生蛋(制)品:生鮮雞蛋、鴨蛋、鵝蛋、胚胎蛋(如鴨仔蛋)、皮蛋、生鹹蛋…等。
  5. 含動物性成分之動物飼料:犬貓食品、寵物罐頭、動物皮製成供寵物嚼咬產品(如牛皮骨等)、其他調製動物飼料…等。
  6. 生乳及鮮乳。
  7. 生物製劑:血清、動物疫苗、生物樣品材料…等。
  8. 其他動物產品:未經刨光、上漆、處理之動物骨、角、齒、爪、蹄、毛、羽毛產品及未熬制精鍊之動物油脂…等。
  9. 直接採摘未經加工處理之燕窩(夾雜有血液、羽毛、糞便及其他雜污)。
  10. 活魚及其產品:鮭、鱒、鱸、鯉、鯰等5種活魚類及其新鮮、冷藏及冷凍帶內臟產品。
  11. 種蝦及蝦苗:繁殖用種蝦及蝦苗。
  12. 附著土壤之動物產品。
  13. 含動物成份之中藥材:牛黃、雞內金、麝香、鹿茸等。
銀杏葉(credits: Jinliang Lin)
銀杏葉(credits: Jinliang Lin)

禁止非法販售之商品

中華民國藥事法規定,針對無照販售藥物(包含藥品、醫療器材)、非藥商進行藥物廣告有著嚴格規範,即使是有照藥商也不能自行在網路上公開銷售藥物(需有專任藥師駐店)。

下列商品就是目前常見禁止上網拍賣販售的商品,如果民眾從外國攜帶回中華民國境內,無論是台灣、澎湖、金門或是馬祖,只要私自上網販售一律違法,包括:

  1. 藥品:善存、維骨力、威而剛、酸痛貼布、柔沛、正露丸、銀杏、褪黑激素、骨齒目、smarken、MSM、銀杏葉、奶薊(乳薊草)、犀利士、威而鋼、樂酸克、熱威樂素、落建、諾美婷、維骨素、眼藥水、洗眼液(洗眼水)、Viartril、泰國Counterpain按摩膏。
  2. 醫療器材:血壓計、血糖機、近視眼鏡、遠視眼鏡(包括有度數的太陽眼鏡)、老花眼鏡、隱形眼鏡(包括藥水、沖洗液、清潔液、保存液)、碎脂機、衛生棉條、導入儀、灌腸器、體溫計、體脂計、保險套、3M美容膠、耳溫槍(額溫槍)、驗孕試紙、酸痛貼布、束腹帶(托腹帶)、OK綳、肌內效、護具、輪椅、低周波治療器、醫療用彈性襪(預防靜脈曲張彈性襪)。
  3. 禁藥:白鳳丸、雲南白藥、三體牛鞭、牛寶膠囊、西瓜霜、人蔘條片、出售水貨的藥品(未經受檢都屬於禁藥)。

資料來源:財政部關稅總局

聯絡電話:

  • 財政部海關總稅務司署:(02)27722392、27413181、27523355。
  • 財政部台北關電話:(03)3832293、3832292、3832298。
  • 財政部高雄關電話:(07)8011924、8016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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