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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韓意外懷孕早產的孟太太 外交部和百萬醫療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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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讀到《在韓早產遭討262萬 盼政府代墊》這則新聞,得知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是一對孟氏夫妻,在妻子懷孕第七個月時,不知道為何決定在南韓正是冰天雪地的時節,在肚子裡還有七個月大胎兒的情況下,跑去南韓 冒險 旅遊。

結果孟太太在他們夜宿的旅館浴室中跌了一跤,最終導致早產。後來孟太太在接受南韓醫院的治療與接生後,身體幸而無所大礙,只是早產的嬰兒得在醫院住上兩個月的保溫箱。

這裡頭最大的問題是,包括孟太太本身的治療與接生費用高達新臺幣 42 萬元,加上早產兒的兩個月保溫箱費用 220 萬,全部一共得支付南韓醫院 262 萬元。而且小寶貝目前還是無國籍之人,也無健保可用。

整件新聞的引爆點,是蘋果在操作這個議題的時候,將焦點放在孟先生對外交部人員的批評上面,指稱外交部人員不配合「要求醫生開立滑倒早產證明」以及「代墊(籌款?)服務」。不過現在有點羅生門,因為孟氏夫婦一再改口(攤手)。

首先我想說的是,懷孕的婦女帶著肚子裡的胎兒一起上飛機絕對沒有問題,我們用不著為了懷孕搭機而糾結。

到南韓的航程不算長,只需要飛兩個小時左右。一般國際航空公司也規範 30 週以上的孕婦,才會被要求禁止搭乘,或是需要醫生開立適航證明(建議 0 周以上的孕婦出國時都要請醫生開立醫療證明,好在出事時能讓外國醫院迅速瞭解妳們的狀況)。

至於他們出國目的是為了公事或是私下玩樂,那是他們家的事。

說句實話,如果在浴室都會滑倒,那就算只在台灣玩也有可能會發生,重點還是自己跟老公是否有確實注意安全(老公不是應該要幫忙洗澡?)。

至於為何要將小孩丟在南韓醫院而夫妻二人先行回來,我想那不是忍不忍心的問題。推想一半原因是為了籌錢,另一半原因則是回來用享用健保帶來的醫療服務,否則孟太太在當地的住院醫療與坐月子費用想必會相當驚人。

⚠️在國外產生的醫療行為,患者及其親屬只要取得境外醫院所開立之「醫療費用收據正本」、「費用明細」以及「醫療診斷書」,就能在回國後申請健保給付。

我知道有些人如果要出國超過六個月,會去健保局申請健保停保。但是我個人並不建議辦理停保,畢竟那是一種公眾的社會保險,更何況,健保與你自行辦理的出國旅平或醫療健康險可是可以重複請領的喔。

另外給懷孕中或是準備懷孕的水水們一提,絕對不要為了貪圖方便而跟醫生或海關少報週數!只要出事都可能被視為隱匿資訊而失去自己的法定權益。

其實長輩們也常在說,能用錢解決的事情都是小事。網友們一再起底孟氏夫婦的背景,看似不像是籌不出這筆費用的模樣,連慈濟提供服務的效率都跑在新聞之前,讓人驚嘆萬分。

雖然負面評價多於正面,我認為政府可以趁這次機會把急難救助的範圍跟我們解釋一次也不錯。

因為在外交部急難救助的說明中有一項是暫時墊支臨時小額借款,問題是小額的範圍是?無論如何,這項緊急服務總是有的。注意,外交部不提供之事項是幫忙付醫藥費。

出門在外總可能遇到不可抗力之事,人在國外想取得資源卻更加困難,相信這是許多在外遊人的心情。

這起事件的緣由,是因為孟氏夫婦在懷孕將近八個月時還要去「冒險」而發生了事情,又是扶輪社成員(故意提)導致焦點被轉移。然而下次如果再有人發生緊急事件,也並非故意或耍笨,也確實無法臨時調度所需之金額時,外交部卻依然保持一貫立場,對國人而言不見得會比較好

其實一位旅外遊人除了自己爽以外,或多或少身負一個國家的些許顏面,並非全然無功可抵。所以駐外大使館或辦事處長官上任時,起碼帶上一本本票過去嘛(?)。

話說回來,兩百多萬這項數字明明是未來兩個月的預估款項,慈濟方面的協助者與外交部人員應該也提供了良好的擔保價值。我個人倒是好奇這對孟氏夫妻還需要外交部幫啥咚咚,甚至是需要到外交部無法提供協助時,得讓他們氣噗噗上新聞多罵幾句才爽。

最後補充一下,我這個文字蟲聽網友說孟太太在行前的發言,說要去南韓「冒險」,當下讓我噗嗤一笑了出來。

我從不冒險,我探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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