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992年ESSO埃索石油在北歐國家開始規定加油站10公尺以內禁用行動電話,到今日無論在哪個國家的加油站都會發現數個警告標誌,告知駕駛必須將引擎熄火而且不能使用行動電話,這都是為了避免電磁能量(例如靜電火花)引燃油氣導致爆炸。

雖然中華民國是由四方八島的多海島組成國家,和許多高緯度、沙漠和內陸國家比起來較為潮濕,不過相信大家多少還是有被靜電給電到哇哇叫的時候。

為避免行動電話接收和發射時的通訊電磁波甚至是手機內部電路的電磁、跳電火花反應,造成加油時溢出的油氣被點燃,因此近年各國都將加油站禁用、禁開手機列為重點規範。

但是在新冠病毒肺炎(簡稱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進入第三級警戒,政府大力推廣手機實聯制的時候,筆者卻發現了一個矛盾現象,也就是車主坐在車裡要掃描加油站的實聯制QR Code時,等於是打開了手機,甚至還拍照兼傳簡訊,雖然時間不比講電話久,但動用到的電氣部分卻更為繁雜。

所以到底是新冠肺炎防疫比較重要,還是防火、防爆炸比較重要呢?或者其實是在加油站使用手機會危害生命安全這個論述基本上就是錯的呢?

其實外國先前也發現了這個矛盾,於是修改防疫規定,如果只是單純進入加油站加油不用登記,但是若要進入附設商店就還是需要進行紙本謄寫或是手機實聯制認證登記,從而避免了防疫和防爆的矛盾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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