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子兵法13篇章全文


《孫子兵法》,即《孫子》,又稱作《武經》、《兵經》、《孫武兵法》、《吳孫子兵法》,是中國古代的兵書,作者為春秋末期的齊國人孫武。孫子兵法全書共分十三篇章:

第一篇 始計

孫子曰:

兵者,國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故經之以五事,校之以計,而索其情:
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將,五曰法。

道者,令民與上同意,可與之死,可與之生,而民不畏危也。
天者,陰陽﹑寒暑﹑時制也。
地者,遠近﹑險易﹑廣狹﹑死生也。
將者,智﹑信﹑仁﹑勇﹑嚴也。
法者,曲制﹑官道﹑主用也。

凡此五者,將莫不聞,知之者勝,不知之者不勝。故校之以計,而索其情。

曰:主孰有道﹖將孰有能﹖天地孰得﹖法令孰行﹖兵眾孰強﹖士卒孰練﹖賞罰孰明﹖

吾以此知勝負矣。

將聽吾計,用之必勝,留之;將不聽吾計,用之必敗,去之。
計利而聽,乃為之勢,以佐其外。勢者,因利而制權也。

兵者,詭道也。

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遠,遠而示之近。
利而誘之,亂而取之,實而備之,強而避之,怒而撓之,卑而驕之,佚而勞之,親而離之,攻其不備,出其不意。
此兵家之勝,不可先傳也。

夫未戰而廟算勝者,得算多也;未戰而廟算不勝者,得算少也。
多算勝,少算不勝,而況無算乎!
吾以此觀之,勝負見矣。

第二篇 作戰

孫子曰:

凡用兵之道,馳車千駟,革車千乘,帶甲十萬,千里饋糧;
則內外之費,賓客之用,膠漆之材,車甲之奉,日費千金,然後十萬之師舉矣。

其用戰也,貴勝,久則鈍兵挫銳,攻城則力屈,久暴師則國用不足。
夫鈍兵挫銳,屈力殫貨,則諸侯乘其弊而起,雖有智者,不能善其後矣。
故兵聞拙速,未睹巧之久也。夫兵久而國利者,未之有也。
故不盡知用兵之害者,則不能盡知用兵之利也。

善用兵者,役不再籍,糧不三載;取用於國,因糧於敵,故軍食可足也。

國之貧於師者遠輸,遠輸則百姓貧。
近師者貴賣,貴賣則百姓竭,財竭則急於丘役。
力屈財殫中原,內虛於家。百姓之費,十去其七;
公家之費:破車罷馬,甲冑矢弩,戟盾蔽櫓,丘牛大車,十去其六。

故智將務食於敵。食敵一鐘,當吾二十鐘;艸 稈一石,當吾二十石。

故殺敵者,怒也;取敵之利者,貨也。
故車戰,得車十乘以上,賞其先得者,而更其旌旗,車雜而乘之,卒善以養之,
是謂勝敵而益強。

故兵貴勝,不貴久。

知兵之將,民之司命,國家安危之主也。

第三篇 謀攻

孫子曰:

凡用兵之法,
全國為上,破國次之;
全軍為上,破軍次之;
全旅為上,破旅次之;
全卒為上,破卒次之;
全伍為上,破伍次之。
是故百戰百勝,非善之善也;
不戰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

故上兵伐謀,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攻城之法為不得已。
修櫓轒轀,具器械,三月而後成,距閩又三月而後已。
將不勝其忿,而蟻附之,殺士卒三分之一,而城不拔者,此攻之災也。

故善用兵者,
屈人之兵而非戰也。
拔人之城而非攻也,
毀人之國而非久也。
必以「全爭」於天下,故兵不頓而利可全,此謀攻之法也。

故用兵之法,
十則圍之,五則攻之,倍則分之;
敵則能戰之,少則能逃之,不若則能避之。
故小敵之堅,大敵之擒也。

夫將者,國之輔也。輔周則國必強,輔隙則國必弱。

故君之所以患於軍者三:
不知軍之不可以進而謂之進,不知軍之不可以退而謂之退,是為縻軍;
不知三軍之事,而同三軍之政者,則軍士惑矣;
不知三軍之權,而同三軍之任,則軍士疑矣。
三軍既惑且疑,則諸侯之難至矣,是謂亂軍引勝。

故知勝有五:
知可以戰與不可以戰者勝,
識眾寡之用者勝,
上下同欲者勝,
以虞待不虞者勝,
將能而君不御者勝。
此五者,知勝之道也。

故曰:
知己,知彼,百戰不殆;
不知彼,而知己,一勝一負;
不知彼,不知己,每戰必敗。

第四篇 軍形

孫子曰:

昔之善戰者,先為不可勝,以待敵之可勝。不可勝在己,可勝在敵。
故善戰者,能為不可勝,不能使敵必可勝。
故曰:勝可知,而不可為。

不可勝者,守也;
可勝者,攻也。
守則不足,攻則有餘。
善守者,藏於九地之下;
善攻者,動於九天之上。
故能自保而全勝也。

見勝不過眾人之所知,非善之善者也;
戰勝而天下曰善,非善之善者也。
故舉秋毫不為多力,見日月不為明目,聞雷霆不為聰耳。
古之所謂善戰者,勝於易勝者也。
故善戰之勝也,無智名,無勇功。故其戰勝不忒。不忒者,其所措必勝,勝已敗者也。
故善戰者,先立於不敗之地,而不失敵之敗也。
是故勝兵先勝而後求戰,敗兵先戰而後求勝。

善用兵者,修道而保法,故能為勝敗之政。

兵法:一曰度,二曰量,三曰數,四曰稱,五曰勝。
地生度,度生量,量生數,數生稱,稱生勝。

故勝兵若以鎰稱銖,敗兵若以銖稱鎰。

勝者之戰,若決積水於千仞之谿者,形也。

第五篇 兵勢

孫子曰:

凡治眾如治寡,分數是也;
鬥眾如鬥寡,形名是也;
三軍之眾,可使必受敵而無敗者,奇正是也;
兵之所加,如以碫投卵者,虛實是也。

凡戰者,以正合,以奇勝。故善出奇者,無窮如天地,不竭如江河。
終而復始,日月是也。死而復生,四時是也。
聲不過五,五聲之變,不可勝聽也。
色不過五,五色之變,不可勝觀也。
味不過五,五味之變,不可勝嘗也。
戰勢不過奇正,奇正之變,不可勝窮也。奇正相生,如循環之無端,孰能窮之哉﹖

激水之疾,至於漂石者,勢也;
鷙鳥之疾,至於毀折者,節也。
是故善戰者,其勢險,其節短;
勢如’弓廣’弩,節如發機。

紛紛紜紜鬥亂,而不可亂也。渾渾沌沌形圓,而不可敗也。

亂生於治,怯生於勇,弱生於強。
治亂,數也;勇怯,勢也;強弱,形也。

故善動敵者,形之,敵必從之;予之,敵必取之。以利動之,以卒待之。

故善戰者,求之於勢,不責於人,故能擇人任勢。任勢者,其戰人也,如轉木石。
木石之性,安則靜,危則動,方則止,圓則行。故善戰人之勢,如轉圓石於千仞之山者,勢也。

第六篇 虛實

孫子曰:

凡先處戰地而待敵者佚,後處戰地而趨戰者勞。

故善戰者,致人而不致於人也。

能使敵自至者,利之也;
能使敵不得至者,害之也。
故敵佚能勞之,飽能飢之,安能動之。
出其所必趨,趨其所不意。
行千里而不勞者,行於無人之地也。
攻而必取者,攻其所不守也。
守而必固者,守其所不攻也。

故善攻者,敵不知其所守。善守者,敵不知其所攻。

微乎微乎,至於無形;神乎神乎,至於無聲,故能為敵之司命。

進而不可禦者,衝其虛也;
退而不可追者,速而不可及也。
故我欲戰,敵雖高壘深溝,不得不與我戰者,攻其所必救也;
我不欲戰,雖畫地而守之,敵不得與我戰者,乖其所之也。

故形人而我無形,則我專而敵分;
我專為一,敵分為十,是以十攻其一也,則我眾而敵寡;
能以眾擊寡者,則吾之所與敵者,約矣。

吾所與戰之地不可知;不可知,則敵所備者多;敵所備者多,則吾之所戰者寡矣。

故備前則後寡,備後則前寡;
故備左則右寡,備右則左寡;
無所不備,則無所不寡。
寡者,備人者也;眾者,使人備己者也。

故知戰之地,知戰之日,則可千里而會戰。
不知戰之地,不知戰之日,則左不能救右,右不能救左,前不能救後,後不能救前,
而況遠者數十里,近者數里乎﹖

以吾度之,越人之兵雖多,亦奚益於勝哉﹖!

故曰:勝可為也。敵雖眾,可使無鬥。


策之而知得失之計,
作之而知動靜之理,
形之而知死生之地,
角之而知有餘不足之處。

故形兵之極,至於無形;無形,則深間不能窺,智者不能謀。

因形而措勝於眾,眾不能知;人皆知我所以勝之形,而莫知吾所以制勝之形。
故其戰勝不復,而應形無窮。

夫兵形象水,水之形避高而趨下,兵之形避實而擊虛,水因地而制流,兵應敵而制勝。
故兵無常勢,水無常形,能因敵變化而取勝者,謂之神。

故五行無常勝,四時無常位,日有短長,月有死生。

第七篇 軍爭

孫子曰:

凡用兵之法,將受命於君,合軍聚眾,交和而舍,莫難於軍爭。
軍爭之難者,以迂為直,以患為利。
故迂其途,而誘之以利,後人發,先人至,此知迂直之計者也。

故軍爭為利,軍爭為危。舉軍而爭利,則不及;委軍而爭利,則輜重捐。
是故卷甲而趨,日夜不處,倍道兼行,
百里而爭利,則擒三將軍,勁者先,疲者後,其法十一而至;
五十里而爭利,則蹶上將軍,其法半至;
三十里而爭利,則三分之二至。
是故軍無輜重則亡,無糧食則亡,無委積則亡。


不知諸侯之謀者,不能豫交;
不知山林﹑險阻﹑沮澤之形者,不能行軍;
不用鄉導者,不能得地利。

故兵以詐立,以利動,以分和為變者也。


其疾如風,
其徐如林,
侵掠如火,
不動如山,
難知如陰,
動如雷震。

掠鄉分眾,廓地分守,懸權而動,先知迂直之計者勝,此軍爭之法也。

軍政曰:言不相聞,故為金鼓,視不相見,故為旌旗。

夫金鼓旌旗者,所以一人之耳目也。
人既專一,則勇者不得獨進,怯者不得獨退,此用眾之法也。
故夜戰多火鼓,畫戰多旌旗,所以變人之耳目也。

故三軍可奪氣,將軍可奪心。是故朝氣銳,晝氣惰,暮氣歸。
故善用兵者,避其銳氣,擊其惰歸,此治氣者也。
以治待亂,以靜待譁,此治心者也。
以近待遠,以佚待勞,以飽待飢,此治力者也。
無邀正正之旗,無擊堂堂之陣,此治變者也。

故用兵之法,高陵勿向,背丘勿逆,佯卻勿從,銳卒勿攻,餌兵勿食,歸師勿遏,圍師必闕,窮寇勿迫,
此用兵之法也。

第八篇 九變

孫子曰:

凡用兵之法,將受命於君,合軍聚眾,圮地無舍,衢地交和,絕地勿留,圍地則謀,死地則戰。

途有所不由,軍有所不擊,城有所不攻,地有所不爭,君命有所不受。

故將通於九變之利者,知用兵矣;
將不通九變之利,雖知地形,不能得地之利矣;
治兵不知九變之術,雖知地利,不能得人之用矣。

是故智者之慮,必雜於利害。
雜於利,而務可信也;
雜於害,而患可解也。

是故屈諸侯者以害,役諸侯者以業,趨諸侯者以利。

故用兵之法,
無恃其不來,恃吾有以待也;
無恃其不攻,恃吾有所不可攻也。

故將有五危:
必死可殺;必生可虜;忿速可侮;廉潔可辱;愛民可煩。
凡此五者,將之過也,用兵之災也。覆軍殺將,必以五危,不可不察也。

第九篇 行軍

孫子曰:

凡處軍﹑相敵,絕山依谷,視生處高,戰隆無登,此處山上之軍也。
絕水必遠水;客絕水而來,勿迎於水內,令半濟而擊之,利;
欲戰者,無附於水而迎客;視生處高,無迎水流;此處水上之軍也。
絕斥澤,惟亟去無留;若交軍於斥澤之中,必依水草,而背眾樹,此處斥澤之軍也。
平陸處易,右背高,前死後生,此處平陸之軍也。
凡此四軍之利,黃帝之所以勝四帝也。

凡軍好高而惡下,貴陽而賤陰,養生而處實,軍無百疾,是謂必勝。
丘陵隄防,必處其陽,而右背之。此兵之利,地之助也。

上雨水沫至,欲涉者,待其定也。

凡地有絕澗﹑天井﹑天牢﹑天羅﹑天陷﹑天隙,必亟去之,勿近也。
吾遠之,敵近之;吾迎之,敵背之。

軍旁有險阻﹑潢井﹑蒹葭﹑林木﹑翳薈者,必謹覆索之,此伏奸之所也。

近而靜者,恃其險也;遠而挑戰者,欲人之進也;其所居易者,利也。

眾樹動者,來也;眾草多障者,疑也;
鳥起者,伏也;獸駭者,覆也;
塵高而銳者,車來也;卑而廣者,徒來也;
散而條達者,樵採也;少而往來者,營軍也。
辭卑而益備者,進也;辭詭而強進驅者,退也;
無約而請和者,謀也;輕車先出其側者,陣也;
奔走而陳兵者,期也;半進半退者,誘也。

杖而立者,飢也;汲而先飲者,渴也;
見利而不知進者,勞也;鳥集者,虛也;
夜呼者,恐也;軍擾者,將不重也;
旌旗動者,亂也;吏怒者,倦也;
殺馬肉食,軍無糧也;懸甑不返其舍者,窮寇也;
諄諄翕翕,徐與人言者,失眾也;數賞者,窘也;
數罰者,困也;先暴而後畏其眾者,不精之至也;
來委謝者,欲休息也。
兵怒而相迎,久而不合,又不相去,必謹察之。

兵非貴益多也,惟無武進,足以並力﹑料敵﹑取人而已。
夫惟無慮而易敵者,必擒於人。

卒未親附而罰之,則不服,不服則難用。卒已親附而罰不行,則不可用也。
故令之以文,齊之以武,是謂必取。
令素行以教其民,則民服;令素不行以教其民,則民不服。
令素行者,與眾相得也。

第十篇 地形

孫子曰:

地形有通者﹑有掛者﹑有支者﹑有隘者﹑有險者﹑有遠者。

我可以往,彼可以來,曰通。通形者,先居高陽,利糧道,以戰則利。
可以往,難以返,曰掛。掛形者,敵無備,出而勝之,敵若有備,出而不勝,則難以返,不利。
我出而不利,彼出而不利,曰支。支形者,敵雖利我,我無出也,引而去之,令敵半出而擊之,利。
隘形者,我先居之,必盈以待敵。若敵先居之,盈而勿從,不盈而從之。
險形者,我先居之,必居高陽以待敵;若敵先居之,引而去之,勿從也。
遠形者,勢均,難以挑戰,戰而不利。
凡此六者,地之道也,將之至任,不可不察也。

故兵有走者﹑有弛者﹑有陷者﹑有崩者﹑有亂者﹑有北者。

凡此六者,非天地之災,將之過也。
夫勢均,以一擊十,曰走。
卒強吏弱,曰弛。
吏強卒弱,曰陷。
大吏怒而不服,遇敵懟而自戰,將不知其能,曰崩。
將懦不嚴,教導不明,吏卒無常,陳兵縱橫,曰亂。
將不能料敵,以少合眾,以弱擊強,兵無選鋒,曰北。
凡此六者,敗之道也,將之至任,不可不察也。

夫地形者,兵之助也。料敵制勝,計險阨遠近,上將之道。
知此而用戰者必勝;不知此而用戰者必敗。


戰道必勝,主曰無戰,必戰可也;
戰道不勝,主曰必戰,無戰可也。
故進不求名,退不避罪,惟民是保,而利於主,國之寶也。

視卒如嬰兒,故可以與之赴深谿;視卒如愛子,故可與之俱死。
厚而不能使,愛而不能令,亂而不能治,譬若驕子,不可用也。

知吾卒之可以擊,而不知敵之不可擊,勝之半也;
知敵之可擊,而不知吾卒之不可擊,勝之半也;
知敵之可擊,知吾卒之可以擊,而不知地形之不可以戰,勝之半也。
故知兵者,動而不迷,舉而不窮。

故曰:知己知彼,勝乃不殆;知天知地,勝乃可全。

第十一篇 九地

孫子曰:

凡用兵之法,有散地,有輕地,有爭地,有交地,有衢地,有重地,有圮地,有圍地,有死地。
諸侯自戰其地者,為散地。
入人之地不深者,為輕地。
我得則利,彼得亦利者,為爭地。
我可以往,彼可以來者,為交地。
諸侯之地三屬,先至而得天下之眾者,為衢地。
入人之地深,背城邑多者,為重地。
山林﹑險阻﹑沮澤,凡難行之道者,為圮地。
所從由入者隘,所從歸者迂,彼寡可以擊我之眾者,為圍地。
疾戰則存,不疾戰則亡者,為死地。
是故散地則無戰,輕地則無止,爭地則無攻,交地則無絕,衢地則合交,
重地則掠,圮地則行,圍地則謀,死地則戰。

所謂古之善用兵者,能使敵人前後不相及,眾寡不相恃,貴賤不相救,上下不相收,
卒離而不集,兵合而不齊。

合於利而動,不合於利而止。
敢問:「敵眾整而將來,待之若何﹖」
曰:「先奪其所愛,則聽矣」

兵之情主速,由不虞之道,攻其所不戒也。

凡為客之道:深入則專,主人不克。掠於饒野,三軍足食。
謹養勿勞,並氣積力,運兵計謀,為不可測。
投之無所往,死且不北,死焉不得,士人盡力。
兵士甚陷則不懼,無所往則固,入深則拘,不得已則鬥。
是故其兵不修而戒,不求而得,不約而親,不令而信。禁祥去疑,至死無所之。
吾士無餘財,非惡貨也;無餘命,非惡壽也。令發之日,士卒坐者涕霑襟,偃臥者涕交頤。
投之無所往,則諸劌之勇也。

故善用兵者,譬如率然。
率然者,常山之蛇也。擊其首則尾至,擊其尾則首至,擊其中則首尾俱至。
敢問:「兵可使如率然乎﹖」
曰:「可」。夫吳人與越人相惡也,當其同舟共濟而遇風,其相救也,如左右手。
是故方馬埋輪,未足恃也。齊勇如一,政之道也,剛柔皆得,地之理也。
故善用兵者,攜手若使一人,不得已也。

將軍之事:靜以幽,正以治。能愚士卒之耳目,使之無知。易其事,革其謀,使人無識。
易其居,迂其途,使人不得慮。帥與之期,如登高而去其梯。
帥與之深入諸侯之地,而發其機,焚舟破釜,若驅群羊。驅而往,驅而來,莫知所之。
聚三軍之眾,投之於險,此將軍之事也。
九地之變,屈伸之利,人情之理,不可不察也。

凡為客之道:深則專,淺則散。去國越境而師者,絕地也;四達者,衢地也;入深者,重地也;
入淺者,輕地也;背固前隘者,圍地也;無所往者,死地也。

是故
散地,吾將一其志;
輕地,吾將使之屬;
爭地,吾將趨其後;
交地,吾將謹其守;
衢地,吾將固其結;
重地,吾將繼其食;
圮地,吾將進其途;
圍地,吾將塞其闕;
死地,吾將示之以不活。

故兵之情:圍則禦,不得已則鬥,逼則從。

是故不知諸侯之謀者,不能預交。不知山林﹑險阻﹑沮澤之形者,不能行軍。
不用鄉導者,不能得地利。

四五者,不知一,非霸王之兵也。
夫霸王之兵,伐大國,則其眾不得聚;威加於敵,則其交不得合。
是故不爭天下之交,不養天下之權;信己之私,威加於敵,則其城可拔,其國可墜。
施無法之賞,懸無政之令,犯三軍之眾,若使一人。
犯之以事,勿告以言。犯之以利,勿告以害。

投之亡地然後存,陷之死地然後生。夫眾陷於害,然後能為勝敗。

故為兵之事,在於佯順敵之意,並力一向,千里殺將,是謂巧能成事。

是故政舉之日,夷關折符,無通其使;勵於廟廊之上,以誅其事。
敵人開闔,必亟入之,先其所愛,微與之期。
踐墨隨敵,以決戰事。
是故始如處女,敵人開戶,後如脫兔,敵不及拒。

第十二篇 火攻

孫子曰:

凡火攻有五:
一曰火人,
二曰火積,
三曰火輜,
四曰火庫,
五曰火隊。

行火必有因,煙火必素具。發火有時,起火有日。
時者,天之燥也。日者,月在萁﹑壁﹑翼﹑軫也。凡此四宿者,風起之日也。

凡火攻,必因五火之變而應之。
火發於內,則早應之於外。
火發兵靜者,待而勿攻。
極其火力,可從而從之,不可從而止。
火可發於外,無待於內,以時發之。
火發上風,無攻下風。晝風久,夜風止。
凡軍必知有五火之變,以數守之。

故以火佐攻者明,以水佐攻者強。水可以絕,不可以奪。

夫戰勝攻取,而不修其功者凶,命曰「費留」。
故曰:明主慮之,良將修之。非利不動,非得不用,非危不戰。
主不可以怒而興師,將不可以慍而致戰。
合於利而動,不合於利而止。
怒可以復喜,慍可以復悅,亡國不可以復存,死者不可以復生。
故明主慎之,良將警之。此安國全軍之道也。

第十三篇 用間

孫子曰:

凡興師十萬,出征千里,百姓之費,公家之奉,日費千金。
內外騷動,怠於道路,不得操業者,七十萬家。
相守數年,以爭一日之勝,而愛爵祿百金,不知敵之情者,不仁之至也,
非人之將也,非主之佐也,非勝之主也。

故明君賢將,所以動而勝人,成功出於眾者,先知也。
先知者,不可取於鬼神,不可象於事,不可驗於度;必取於人,知敵之情者也。

故用間有五:有因間,有內間,有反間,有死間,有生間。

五間俱起,莫知其道,是謂神紀,人君之寶也。
因間者,因其鄉人而用之也。
內間者,因其官人而用之也。
反間者,因其敵間而用之也。
死間者,為誑事於外,令吾聞知之,而傳於敵間也。
生間者,反報也。

故三軍之事,莫親於間,賞莫厚於間,事莫密於間。
非聖智不能用間,非仁義不能使間,非微妙不能得間之實。
微哉!微哉!無所不用間也。間事未發,而先聞者,間與所告者皆死。

凡軍之所欲擊,城之所欲攻,人之所欲殺,必先知其守將﹑左右﹑謁者﹑門者﹑舍人之姓名,
令吾間必索知之。

必索敵人之間來間我者,因而利之,導而舍之,故反間可得而使也。
因是而知之,故鄉間﹑內間可得而使也;
因是而知之,故死間為誑事可使告敵;
因是而知之,故生間可使如期。
五間之事,主必知之,知之必在於反間,故反間不可不厚也。

昔殷之興也,伊摯在夏;
周之興也,呂牙在殷。
故惟明君賢將能以上智為間者,必成大功。
此兵之要,三軍之所恃而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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