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上流傳一段影片關於外國一位父親,在發現自己的小孩將幼犬塞到水下,導致在水裡溺斃後,這位父親認為必須教育自己的小孩,竟然將小朋友用高拋的方式丟進泳池裡。
後來這位兩歲小朋友的爸爸被美國警察逮捕,並在法院正式起訴。原因是這位小朋友的年齡,只有兩歲!
幾乎毫無例外的,國內的新聞討論區引爆了兩派論戰。其中一派認為這位父親教訓的好,必須讓小朋友知道生命的價值;另一派人士則認為,小朋友才兩歲,根本不懂是非善惡,這樣的處罰完全太過分,最多真的要處罰,就是輕輕教訓一下罷了。
前者的說法對我來說是有意義的,因為小朋友必須被教育生命的價值。事實上我看過太多父母親自己都不懂,又怎能期待他們的小朋友可以得到正確的教育呢?
我也跟後者一樣,認為這位父親的作法確實過了頭。就算他處在盛怒之下,短暫的失心瘋起,也不應該如此「高拋」這位肌肉、骨骼都尚未發育完整的兩歲小朋友到水裡。
但是我卻無法 100% 完全認同後者的說法。
在跟小朋友們的相處過程,我發現他們只是「無法理解」生命是會消逝的這件事(被我們普遍認為是惡),而讓他們知道,就是大人們的責任。
將知不知道一件事的問題,推給小朋友的年齡,這實在是最大的錯誤見解。這樣還不如直接推給讓「其他物種」失去生命,就是身為人類這種高級獵食者的責任算了。
這是不對的。
舉個例子來問問大家,當一個兩歲小朋友在快樂的吃著冰淇淋時,如果突然抽走他手上的冰淇淋,並且在他面前丟進垃圾桶,他會有何反應?
至少有一半的小朋友會先是不知所措,接著大哭。
失去、離開、消失,就是生命教育中很重要的一個環節。人們因為瞭解到事物會消失這個概念,才能懂得珍惜現有的一切。
而要如何讓兩歲小朋友「得到足夠的教訓」,進而瞭解到這個概念,就得看每對父母親在平常是如何教育小朋友。
小朋友或許不清楚將幼犬用力浸在水底這件事情是多數 大人心中的「錯」,但是他絕對看得懂你是如何處理這件事。這時的小朋友恰好正處於學習力最旺盛的階段之一。
如果你只是用跟平常偷吃點心一樣的處罰方式,你認為他下次就不會偷吃點心了嗎?連帶的,小朋友從頭到尾都學不到如何與其他生命共處。
但是無論如何,絕對不要再高拋囉,記得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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