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柯文哲市長致歉懺悔 我就是窮才住外圍 請優惠捷運月票1600吧


星期日照慣例睡到中午起床,發現臺北市打算推行吃到飽的捷運月票,每個月花2500元購買月票後,可以無限次搭乘臺北捷運。

原本筆者也就當是北捷的新花招,反正國外很多城市也都有類似策略,至於是否真的適合雙北市的生活型態就再看看囉。

不過新聞看著看著卻聽到柯文哲市長突然冒出一句:「就是窮才住外圍。」甚至呈現出一種這是偉大「大數據」說的,心中一股無名火油然而生。

要談窮是不是?

有能力遠從我們這種「窮外圍」去到臺北上班的,大多是社會經驗較高,較有能力選擇職業的一群人,真正窮的社會底層根本連享用你這張月票的機會都沒有。

更何況如果真的窮,我何必去乞討你這施捨般的捷運月票!?你奶奶個熊,我住淡水,騎機車到內湖一個月通勤費用還不用一千!更不用因為一次花了 2500 元而被綁死在只能靠著捷運移動。

加上這張月票現在還未與公車系統完成結合(引自「不排除結合公車系統」說法得到的推理),但是柯文哲市長口中「窮外圍」的這群人,很多都得靠區域內公車路線才能接駁捷運站,市長口中的「外圍」可是比你奶奶個熊的臺北市還要大。

換言之,在目前沒辦法取得前後段公車折扣的情況下,根本連計算都沒有必要,只要買你這張月票就等於是一種天龍人給予的懲罰。

如果要提這張月票存在性必要的合理解釋,就只有您老人家把月票當成我們這群「窮外圍」要進京時給天龍國主子的路費朝貢。

好啦,對柯文哲這個人罵完了,還是得來好好想想這張捷運月票是否有用。

如果你的職業是「業務」就適合這張月票,還可以靠捷運當運貨工具,跟公司好好商量一下物流佈局倒也不錯,反正沒有臉孔辨識,一張月卡全公司一起用。

至於其他人?通通不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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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epi MRT (image credit: Pedro Angelini)

先不討論住得離臺北較近地區的人是否適合,先以我這住在外圍中的外圍,照柯文哲市長講法也應該是最窮的淡水人來做分析就好。

筆者曾經在臺北核心地帶旁的法律事務所上班,每天捷運車資約 80 元(40*2),上班標準天數每一個月是 22 天,加上公車轉乘優惠單程 7 元,而且假日不再上京,那實際車資最大化計算就是 (80*22)+(14*22),一個月的車費也不過 2068 元

換言之筆者如果受到柯文哲市長光芒的感招,打開荷包買了這張吃到飽月票,不僅我不能哪天心情好改搭公車,也不能假日賴在家裡享受生活,一定得去多搭幾趟捷運才不會白白浪費了 432 元。

你奶奶個熊,無論是餐廳還是臺北捷運,只要一想搞吃到飽的計畫怎麼看都像場騙局,其實都是更浪費社會的隱性資源。

當然了,如果以北捷最貴票價 52 元來看,每個月車資最大化計算是(52*2*22),雖然不過就是 2288 元。但是再加上各種生活習慣等條件下去,要說一個月車資會超過 2500 元也是絕對有可能的。

例如一個月 30 天每天一直搭一直搭一直搭,車資 3120 元立馬爆表,現賺 620。筆者也不否認有這種人存在,但是他肯定不會是柯文哲市長口中「窮外圍」的那群人,因為如果每天工作可是違反勞基法的(笑)。

如果是因為每天到處玩,筆者只能佩服他精力夠,快去買月票吧。

筆者曾經在日本搭乘當地公車時看過他們也有提供類似月票制度,當時實際算過後其實有著跟我這篇計算類似的結論,政府在抓票價方面壓根都抓在咽喉處。

不過日本交通費用原本就比起我們要來得高上數倍有餘,而且他們還有規定使用次數,那才叫用大數據計算最實際的用法!

但是北捷這次釋出的方案。雖然號稱大數據,但其實就筆者看來不過就是用最低票價加上最高票價除以二再取個整數罷了。

不信?筆者立馬算來看看

22 天基本工作天的 2068 元加上忙到不知道在忙啥鬼的 3120 元再除以二,我們就得到了 2594 這個數字,靠,不用前後文計算直接猜中,我根本大數據王子。

柯文哲市長,您表面上是說可以「刺激消費」以及鼓勵外縣市民眾不要騎機車進臺北,但實際上您開出來的價格只是把買這張吃到飽優惠卡的窮人當盤仔啊!

不僅票價很奇怪,您給的理由更奇怪,因為民眾先買,所以被迫多坐幾次,然後就促進經濟了(喂)。

如果您真打算鼓勵大量搭乘大眾捷運與刺激消費,請將單張月費卡的價格調降至 1600 元吧 —— 這也是筆者的大數據計算後告訴我的。

總不能您自己引清兵入關(一卡通),莫名其妙單方面給予他們享有單程車資8折,還有公車雙向轉乘優惠等後,卻要拿我們這些窮外圍的人來填這個坑吧。

當然了,有人或許會說:「嫌貴?又沒人強迫你一定要買,不買還是可以繼續用悠遊卡。」

筆者也接受這個說法,但你他奶奶個熊就別一開始把窮外圍的人拖下水當成藉口,你要麼說是為了讓中小企業省下交通費用,我還比較信服;至於這樣是否有涉及圖利之嫌,我就沒能說個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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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向柯文哲市長致歉懺悔 我就是窮才住外圍 請優惠捷運月票1600吧〉中有 3 則留言

  1. 「Ben」的個人頭像
    Ben

    我笑了 用捷運省運貨費 呵呵
    你可千萬別當老闆呀 幫中小企業省錢? 白癡

    1. 「林亮亮」的個人頭像

      Ben,你是認為我沒空告你才做人身攻擊,還是你的思考邏輯就這種程度?如果是前者,我會找律師商量一下(可別說你用副信箱就找不到你啊);如果是後者,那我原諒你。

      貨品指的不一定就是甘蔗、大蒜之類的商品,商業文件、契約等亦屬之。且該段落的主要精神是放在公司業務行為,我個人不建議你像一般鄉民只看到小小的關鍵字就放大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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