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 106 年 2017  臺灣連續假期放假行事曆(春節、清明、端午、中秋與國慶連假


中華民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布民國 106 年(西元2017年) 的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行事曆),總共有 116 天假日與 105 年度相同,但是 3 天以上連續假期僅有 6 個,比起去年少了 1 個,而且春假只剩下 6 天,更是整整少了 3 個假日。

3 天以上連續假期共有 6 個,分別為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及元旦(共 3 天)、農曆除夕及春節假期(共 6 天)、和平紀念日(共 4日)、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共 4 天)、端午節(共 4 天)以及國慶日(共 4 天);今年中秋節由於是星期三,所以不會像去年一樣彈性放假[3]。

小編建議大家一定要盡早安排今年的連假旅遊,否則想要臨時買到機票可是難如登天啊,最後就只能在臉書上看人家到處玩囉!希望大家都能夠好好利用這些各種紀念日與節日的連續假期,讓自己在緊湊忙碌的工作中能夠多加享受生活。

放假的風景永遠特別新鮮。

民國 106(2017)年,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地區連續假期時程表:

  1. 開國紀念日及元旦(跨年):2016 年 12 月 31 日至 2017 年 01 月 02 日,共 3 天。
  2. 農曆除夕與春節過年(農曆新年):2017 年 01 月 27 日至 02 月 01 日,共 6 天。[4]
  3. 228 和平紀念日:2017 年 02 月 25 日至 02 月 29 日,共 3 天。[5]
  4. 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清明節):2017 年 04 月 01 日至 04 月 04 日,共 4 天。
  5. 端午節(農曆五月五日):2017 年 05 月 27 日至 05 月 30 日,共 4 天。[6]
  6. 國慶紀念日:2017 年 10 月 07 日至 10 月 10 日,共 4 天。[7]

小編最後要特別提醒大家,這份假期日程是依官方公務員的年度行事曆而來,只針對「紀念日」以及「重大民俗節日」進行補休假排程。例如 2016 年的勞動節(5月1日)恰好是星期日,所以不會有補假。因此實際放假日程表還請依各家公司行號的行程表為準!

相關放假、補假、補上班細節規定:

  1. 依「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第5條第2項第1款規定,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均放假1日,兩者同為1日時,於前1日放假。另同辦法第5條之1規定略以,紀念日及節日之放假日逢例假日應予補假。
  2. 例假日為星期六者於前1個上班日補假,為星期日者於次1個上班日補假。但農曆除夕及春節放假日逢例假日,均於次1個上班日補假。
  3. 復依「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以下簡稱處理要點)第4條及第5條規定,放假之紀念日及節日如遇到星期四將一律調整放假,除特殊情形外,應於前一週之星期六補行上班。
  4. 春節初一、初二因適逢星期六、星期日,爰於 1月 31日(星期二)及2月1日(星期三)補假。
  5. 由於和平紀念日(2月28日)適逢星期二,調整2月27日(星期一)為放假日,並於2月18日(星期六)補行上班。
  6. 端午節(5月30日)適逢星期二,爰調整5月29日(星期一)為放假日。另依處理要點第5條規定,原應於前一週之星期六(5月20日)補行上班,惟考量5月20日適逢106年國中教育會考,如於該日補行上班恐影響全國27萬餘名考生及家長交通接送及陪考照顧之權益,爰端午節連續假期於後一週星期六(6月3日)補行上班。
  7. 國慶日(10月10日)適逢星期二,調整10月9日(星期一)為放假日,並於9月30日(星期六)補行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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