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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興科技所帶來的電動滑板車、電動平衡車事件頻傳,繼法國和日本後,新加坡政府自今天起,全面禁止電動滑板車騎上人行道,違者最高可開罰2千元星幣,相當台幣4萬5千多元。

環保意識抬頭,有不少人上下班或是假日出遊開始改騎電動滑板車、電動腳踏車或是電動平衡車等電動車作為代步工具,不過隨著日本和法國禁止電動滑板車與平衡車上路後,新加坡也立法規定不得騎上人行道。

新加坡政府宣布本月 5 日開始,嚴格禁止電動滑板車和電動平衡車騎上人行道,違者最高可開罰 2000 元星幣,折和新台幣約 45000 多元,或是監禁 3 個月。年底前會先給予口頭警告,但明年起一旦抓到違規,就會直接送辦。

星國近年事故頻傳,出現多起因電動滑板車、平衡車操控不當而導致的意外。不久前甚至發生老婦人被電動滑板車撞傷後不治的憾事。

因此,即使有有反對者稱肇事責任最終還是在騎士本身,不應該透過法律集體約束;也有人提出反駁認為時速動輒超過20公里的電動滑板車對行人已經構成威脅,尤其行人步道上有許多反應緩慢的高齡長輩和低齡幼童,假若只是自顧地把問題推給騎士素質這種虛無飄渺的廢話謬誤,並非有效解決問題的方式。

新加坡交通部高級政務部長藍彬明:「禁止電動滑板車上人行道,是一個困難的決定,但這是必要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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