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公平交易委員會(簡稱公平會)近來接獲多起民眾申訴消費爭議以及契約糾紛等不適用公平交易法之案件。公平會表示,為確保民眾權益,讓爭議得以更快速並有效獲得解決,民眾應循正確地救濟管道提出申訴。
公平會指出,近年接獲民眾反映之爭議案件類型,大致有以下九大種類,包括:
- 購物付款後未取得商品;
- 商品瑕疵退換貨;
- 商品售後服務(保固);
- 契約解約退款;
- 網路社團銷售假貨;
- 網路購物無法退換貨;
- 餐飲業電子儲值卡(禮券)使用糾紛;
- 各類定型化契約爭議;以及
- 電話煩擾(騷擾)行銷。
由於近年國內社會氛圍強調個人法律權益和隱私保護,造成上述案件類型普遍涉及「消費者保護法」、「民法」或「個人資料保護法」規範範疇,自無公平交易法之適用。
公平會表示,民眾如果有因上述九大爭議類型的發生而造成權益損失,應由民眾分別循民事或消費者保護途徑尋求救濟,或向內政部警政署165全民防騙網站、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反映辦理。
例如近期公平會屢獲民眾反映有健身房業者或貸款業者撥打電話推銷商品或服務,雖經表明拒絕行銷後,仍不斷撥打電話煩擾之案件為例,因非公務機關利用民眾個人資料為電話行銷之行為,係屬個人資料保護法規範範疇,相關爭議應向體育署、金管會或撥打1999專線轉由當地縣市政府反映辦理,以利爭議之有效解決。
公平會提醒,有關不適用公平交易法之案例類型資訊,業已建置於公平會網站「便民服務」之「消費者資訊專區」「不適用公平交易法案例類型」項下,民眾可於上開網頁進行查閱,避免民眾因為找錯申訴救濟管道而浪費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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