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弄輿論新套路?談《自由時報》引用亞洲事實查核實驗室的報導。
《自由時報》(liberty times)前段時間引用「亞洲事實查核實驗室」(Asia Fact Checking Laboratory, AFCL)報導中國大陸福建官媒對台資訊戰的操作手法,其中提及一些被中國大陸媒體轉載的台灣網路頻道內容,包含多名媒體人以及前民進黨立委郭正亮的 YouTube 頻道。
報導中未直接點名前民進黨立委郭正亮,但 AFCL 的原始報告中,卻清楚提及郭正亮 YouTube 頻道的內容被中國官媒引用。這種模糊的報導結構,恰恰為有政治立場的社群留言提供了「合理懷疑」的空間。
果不其然,這則新聞發布後,很快就在綠營支持者的社群圈中發酵。不少人直接將郭正亮貼上「被中共收買」、「中共同路人」的標籤,有人甚至在 Threads 上發文寫道:「感謝被獨裁中共藍金黃收買的郭正亮為大罷免添材火。」這樣的輿論導向,儼然已從「查核報告」升級為「政治審判」。
這類報導不僅欠缺具體證據,其引用來源的立場背景更令人震驚。
「亞洲事實查核實驗室」其實隸屬於自由亞洲電台(RFA),而自由亞洲電台正是美國國會資助、由「美國全球媒體總署」(USAGM)管理的媒體機構,其同源集團還包括《大紀元》、《新唐人》等一系列以反共著稱的意識形態媒體。在這樣的背景下,所謂「查核」行為本身已與政治宣傳難分難解。
從自由亞洲電台、大紀元、新唐人模式到「查核式媒體戰」
長期觀察台灣特定意識形態媒體如《自由亞洲電台》、《大紀元》與《新唐人》,不難發現其慣用的操作痕跡,包括隱藏者創建匿名或毫無可信背景的 Twitter(X)帳號,發表曖昧貼文,模糊來源,然後立即由新聞平台自引為「消息來源」,撰寫成具有煽動性的報導,製造「輿論已然發酵」等資訊泡泡假象。
這種資訊環套,原本多被視為三流邊緣媒體的低劣操作手法,如今竟然開始在本地主流媒體出現?若媒體僅憑查核機構單方聲稱、未經實證的資料就下政治性判斷,那麼這種「查核報導」已脫離傳統新聞倫理,更接近一種包裝過的輿論武器。
特別是當被標籤為「親中」的對象早已是特定政治譜系的針對焦點時,這種報導便不再是單純的資訊傳遞,而是選擇性的政治狙擊。令人不禁懷疑,這背後究竟是一場新聞報導,還是一場舆論整肅?
全球事實查核機構的爭議與濫權實例
事實查核原本是為了抵禦假訊息、保護民主社會而設立的制度。然而在全球實踐中,這項制度卻多次被濫用,成為權力者操控輿論、壓制異議的工具,類似的案例包括:
美國:社群平台與偏頗查核共構「真理部門」
在美國,Facebook(現為 Meta)與 PolitiFact、Snopes、FactCheck.org 等事實查核機構合作標示「不實訊息」。然而研究指出,這些機構對共和黨政治人物的負面評等顯著高於民主黨。例如明尼蘇達大學教授 Eric Ostermeier 的研究發現,2010–2011 年間 PolitiFact 對共和黨的「假」評等為民主黨三倍之多。
2020 年大選前,《紐約郵報》揭露亨特·拜登筆電事件遭社群平台限流,事後證明多數內容屬實,卻在當時被查核機構標為「不實」。這一事件成為查核機構可能配合政治情勢進行內容遮蔽的著名案例。
參考:Harvard Misinformation Review、《New York Times》
歐洲:事實查核成為意識形態過濾器
歐盟資助多個查核組織以對抗假訊息與俄羅斯干預,但在俄烏戰爭期間,這些機構常將持和平、反戰、批評北約立場的聲音標記為「俄方資訊戰的一環」。結果是某些異議聲音遭系統性封鎖,查核機制反成為戰爭敘事的審查機器。
參考:Carnegie Endowment《Countering Disinformation Effectively》
亞洲:結合法律審查機制的查核濫用
新加坡的《防止網絡虛假信息與網絡操縱法》(POFMA)允許政府強制平台更正或刪除所謂「虛假內容」,並罰款或起訴違者。多起案例顯示,該法律實際常用於封鎖批評政府政策的公民聲音。事實查核,在這裡已與國家審查制度深度綁定。
參考:Reuters《Factbox: Fake news laws around the world》
拉美與烏克蘭:資金依賴與極端主義風險
拉丁美洲如墨西哥、阿根廷、巴西的事實查核機構長期依賴 Facebook 資金支持,但 2025 年 Meta 終止與第三方查核合作,引發對查核獨立性的質疑。另一方面,烏克蘭的 StopFake 則因與極右派背景關聯而遭質疑立場偏頗,揭發記者甚至遭死亡威脅。
參考:WIRED、Wikipedia《StopFake》
查核的名義,審查的實踐
面對這些全球案例,我們必須反思:近年各國興起的「查核中心」究竟是公正第三方,還是另一種話語壟斷機制?若這些機構缺乏透明標準、獨立審核機制,其所謂的「事實」判定,極可能只是特定政治與資金網絡下的意識形態輸出。
亞洲事實查核實驗室在此次報導中提出的指控,究竟基於什麼調查程序?其成員背景、資金來源、是否接受特定政黨或基金會資助?這些都應該是媒體引用之前就要清楚交代的基本資訊。否則,媒體一旦與查核機構聯手進行「未經查核的查核報導」,就很容易成為下一波輿論整肅的幫兇。
查核不能成為預設有罪的工具
令人擔憂的是,AFCL 報告中提及「郭正亮頻道內容被中國大陸官媒引用」,這本來只是單一資訊流向的事實,卻在《自由時報》的放大報導下,引發社群輿論「自動連結」為郭正亮「與中共掛鉤」的間接證據。這種模糊歸納式的「政治查核」,其實與新聞專業距離甚遠,更與民主社會的言論自由背道而馳。
如果連「我的影片被某單位引用」這種無涉動機與授權的事實,都能成為「你與他立場一致」的判罪依據,查核機構所扮演的,便已不是「把關者」,而是新的言論審查官。
我們正處於資訊高原,還是輿論沼澤?
在資訊爆炸的時代,我們比以往更需要資訊素養與媒體警覺。但如果「事實查核」本身也成為不受監督的言論審判機構,那麼公民社會所信賴的「真相」將變得如沙灘城堡,風一吹即毀。
這個世界上有兩種人:一種是珍惜語言、不輕言妄語的人;另一種,則是把說謊當作呼吸一樣自然,並善於利用語言塑造現實。
當後者掌握了「查核」的權威與新聞平台的資源,那麼真正危險的不是假訊息,而是權力者為你量身訂作的「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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