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小學生涯中,曾有一段時間參與了社團活動。五年級時,我選擇加入了辯論社。然但是在經過幾場準備與實際辯論的洗禮後,我還是體認到自己並不適合這樣的活動。
辯論訓練的前提條件,似乎在於培養一種能力——如何違背自己的內心意志,去捍衛一個未必認同的立場。
這樣的過程讓還是幼時的我感到困惑,甚至質疑自己究竟是在學習辯論的技巧,還是在訓練如何扭曲自我價值觀。
為了替一個完全無法認同的觀點辯護,我必須挖掘對方的論述漏洞,找出各種攻擊點,甚至在指出對方弱點時,臉上還得掛著一抹看似佔盡優勢的微笑,這種情境對我而言顯得極不自然。
更令人難以接受的,是辯論中那種必須無條件固守單一立場的規則。這種限制讓我感到壓抑,甚至只是想像這種情境,就足以令我感到渾身不適。
最終,在一次辯論中擔任結辯陳詞的角色時,我做出了違反規範的決定——我放棄了原本的立場,坦誠說出了自己對辯題的真實看法。那一刻,雖然收穫的是全教室的笑聲,但是我依然選擇忠於自我,而非繼續勉強迎合規則。那次之後,我便毅然離開了辯論社。
這段經歷讓我明白,辯論雖然是一項鍛鍊邏輯與表達能力的活動,但其形式與要求並非適合每個人。對我來說,雖然註定當不了律師,但是能夠真誠地面對自己的信念,遠比在辯論場上追求勝利來得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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