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管制:新冠肺炎期間未戴口罩及 37.5 發燒者不得進入營業場所
鑑於 2019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簡稱新冠肺炎,COVID-19)嚴重影響,中華民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金管會)宣布自4月20日起至指揮中心解散日止,民眾和行員進入銀行營業場所,有體溫過高或未配戴口罩,皆不得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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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於 2019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簡稱新冠肺炎,COVID-19)嚴重影響,中華民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金管會)宣布自4月20日起至指揮中心解散日止,民眾和行員進入銀行營業場所,有體溫過高或未配戴口罩,皆不得進入!
各公開發行公司舉辦股東會現場,參加股東們與現場協助人員,均需配戴口罩並配合量測體溫,若未戴口罩或拒絕者,以及連2次額溫逾37.5度、耳溫逾38度者,公司可禁止股東進入會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