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速公路被 BMW 追撞車禍事件紀錄


四月一日,我開著迷走號汽車載同學楊小華回她台南老家後,跑去台南市永康交流道附近接了謝宗翔後繼續南下的旅行。先前還在台北準備戴小華回家時,老早叫小翔自己搭國道客運南下等我,我們約好一起去屏東後山的旭海大草原露營——跟妹的車內私人時光不能有電燈泡(握拳)。

當我們兩個人行駛在高速公路上一路南下,在慢慢排隊準備通過岡山收費站時,一輛黑色款 BMW 7系列的車子竟然就在進收費站前從我們車後追撞上來。

發生了車禍當然誰都不願意,但結果竟然是我們這輛車的人先下車查看,才看見對方慢慢下車,BMW 的車主是個年輕小夥子,臉上還顯得有些頗不情願。

當時已經很靠近收費站,大家的車速還算慢,實際撞擊的地方大概就是後保險桿被撞凹,還有第五們的後門底緣一點點的歪,左側的後葉子板也有點位移,原本靠錢就能解決,也不是什麼太大的事,好歹你都能開了 BMW 了。

但是肇事車主的態度實在很糟糕,他下車後竟然只是稍微看一下,接著從口袋中掏出一小疊一百元,說就給我當修理費。我跟他說這些錢也太少,根本不夠修理費,於是當場也不想理他了,直接打電話叫警察來,這樣子我也才能出保險。

在我打電話當下,肇事車主竟然還在一旁辯解說他的車也有傷到,就這樣算了好不好?

我一邊跟110報案台報案的同時,心裡還在想:「哪裡來的白痴?」

結果他看我還是繼續打電話叫警察,就急急忙忙跑回車上準備開車繞跑。結果當他開到我的車旁時,又突然開車門下車,手上還拿著一根甩棍。

囧,其實我無法理解他要幹麼,繞跑也這麼不乾脆。接著他手裡拿著甩棍揮舞,還一邊叫我不要再打電話報警。

我只是冷眼看了看他後沒再理他,繼續打給我的汽車業務員,告知他車子被撞到的事情。

肇事的年輕車主看我不理他,眼神變得有些不知所措。最後他又默默走回車裡,把車開走。

小翔到底是經常騎車、開車,對於處理交通狀況比較有經驗。他老早拿出相機,將對方 BMW 的汽車跟車牌都拍照下來,否則我當時也急著聯絡警察跟業務員,壓根忘記要保留證據。

過了一會,拖吊車先到了,原來是準備拖車的,但是他看我的迷走號汽車還能動,就要我自己先把車移到外線道去,不要阻礙交通(奇怪,不是都說要維持現場?雖然肇事車輛都跑了,也沒啥現場好維持就是了)。

拖吊車順便幫我開道,帶著我們移動到外側道路後,拖吊車駕駛竟然給我用「倒車」的跑掉,真是堪稱高速公路絕景(囧)。

過了一會,一會,再一會,國道警察終於開著紅斑馬姍姍來遲。穿著整齊的警察下車後看問了一下情況,便要我跟著紅斑馬警車去國道警察局作筆錄。

結果這些國道警察竟然帶我走大型車收費口,害我被收了五十元過路費。

到了第五公路警察大隊的局裡後,警察先照標準流程讓我吹酒精濃度測試。結果做完筆錄後,國道警察只給了我一張證明可以去辦理出險後,警察似乎想要這樣了事,所以也沒有當下就搜捕該肇事車輛的動作,當然也就沒有給我報案三聯單,或許這就是傳說中的吃案了。

這下在國道警察隊裡東搞西搞,警察的動作又是慢條斯理,讓我們原本預定的時間都被打亂。最後走出第五公路警察大隊警局的時候,已經是事發當下的兩個小時,晚上七點了。

我想警察局這種地方,是專門用來懲罰受害者的吧。

後來保險公司一定要我找出肇事車輛才願意理賠,因此我打電話到第五公路警察大隊,詢問當初負責車禍的辦案員警。第五公路警察大隊後來寄給我一封警察局通知信函,告知我要在某一天南下回到當初的國道警察局,跟 BMW 肇事車主雙方對質。

到了第五公路警察大隊指定的那一天,天空正下著難得一見的超級大豪雨。我在台北的公車轉運站搭上巴士直奔高雄岡山,再轉搭計程車前往第五公路警察大隊的國道警察局,這才發現當初開車還挺快,一改搭大眾交通工具就變得實在有夠偏僻。

等我一走進沒有太多人氣的國道警察局裡,只見局裡一堆警察正拿著刷子跟水管在洗地板(囧)。承辦員警也只是把我晾在大廳等著。

也不曉得過了多久,一直都等不到肇事車輛的車主,看來他是沒打算出面對質了。而那些洗完地板的警察們在經過大廳時還都一臉狐疑我為何要在他們的大廳一直坐著(誰願意啊!)。

只有一位長相帥氣的警官在我等了很久、很久、很久、很久、很久以後,才跑出來說 BMW 車主不來了就要我回家,讓我傻在警察局大廳。

所以說,我花了來回巴士錢、計程車錢、一整天的時間光陰,還有跟專利事務所請一次假被扣的薪水,就為了第五公路警察大隊如此毫無辦事章法的一封信?這些警察連 BMW 肇事車主會不會來都無法確定,甚至沒有強制要求對方一定要來,就隨便要一個住在台灣最北的人到台灣最南邊去碰運氣?他奶奶個熊,我還是車禍受害者咧!

等我帶著不太爽的心情,風塵僕僕回到淡水,洗了一個熱水澡後,我坐在電腦前面,默默的發出兩封信。

一封信是寄給高雄縣的縣長信箱,另一封是寄給警政總署的署長信箱。

結果還用不到一天,警察政風處已經主動聯絡我,說會派專人專門處理我的申訴案件。

不過雖然說是專人沒錯,但是這個專人依然是上次要我乖乖在警察局空等數小時的那位帥氣刑警。這個警察不僅長相帥氣,臉型稜角分明,身上的配件也閃閃發亮的很「貴重」,完全不像一般印象中的灰鴿子警員。

這次倒好,帥氣刑警在電話中請我去泰山那邊的國道警察局作筆錄就好,離我家近,比較方便。就讓人納悶那上次為何硬要我南下高雄岡山,而且對方還可以說不來就不來?

只不過在我和帥氣刑警在電話中溝通的過程,可以知道他看起來應該是被上頭噹了。電話中無不充滿抱怨之意,甚至有些質問我當初為何沒有跟他說對方有恐嚇行為,如果我早說的話,他立刻就會幫我去找人了。

呃,所以我第一次做的筆錄是做辛酸的?

由於我投保的汽車保險只是限額車體險,保險公司原本說沒有找到肇禍車輛就不給我賠錢。所以在帥氣刑警聯絡我之前,我已經花了一點時間,從當初簽約限額車體險的保險條款中找出法律漏洞後,請保險公司乖乖的將錢吐出來。這時候自然也懶得再理帥氣刑警,就讓他自己繼續追著我跑、繼續被噹吧。

反正我的目標就只是保險公司賠錢而已,與其靠第五公路警察大隊的那種辦事態度,還不如我自己先找出法律漏洞,要不然還不曉得我的車得被扣在車廠多久——因為我拒絕花自己錢領車(笑)。

文章來源:《我在高雄的高速公路收費站前被 BMW 追撞車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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